近日,宁波市发布了《宁波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该市农村生活污水建制村治理率达到90%。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7年,宁波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敏感区农村生活污水农户治理率均达到100%,城中村农村生活污水农户治理率、纳厂率均达到100%。
行动计划指出了三方面主要任务,包括加快城乡统筹治理、推进分区分类全域治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加快城乡统筹治理方面,新建、扩建、改造一批城镇污水处理厂,扩大城镇污水处理规模,降低较高的运行负荷;加快城镇污水骨干管网向农村延伸,建成与污水收集单元相匹配的城镇污水管网系统,2027年新增城镇污水管网300公里;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7年全面完成城镇雨污合流管改造任务。
在推进分区分类全域治理方面,重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治理,2027年,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建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加快推进城中村纳厂改造,2027年,完成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全覆盖;扎实推进水环境敏感区问题整改;稳步推进郊野区域治理,逐步达到郊野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在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方面,建立县级统建机制,鼓励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县域统一招标、统一建设、统一采购;加强设施运维,完善实时监测、企业自检、政府抽检相结合的水质监测体系,2026年基本实现县域污水治理城乡一体化运维;强化数字赋能,构建城乡污水信息化管理平台,市县贯通,实现数据互通、业务协同,2026年成功构建城乡排水设施“一张图”,2027年完成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