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新要求和新变化下,文章依托吉林省近十年的粮食种植数据,厘清吉林省农户种植结构调整的现实情况。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实施以来,吉林省积极调增大豆种植面积,稳定玉米和水稻的种植面积。吉林省部分地区积极推进粮改经种植,各地区充分发挥种植比较优势,积极探索各地区的种植特色。但现阶段吉林省在种植结构调整的可持续性、农业产值与农民收入以及小农户种植行为的约束性等方面存在问题。对此,建议充分发挥吉林省玉米水稻种植产业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户种植优质水稻和可实用玉米等新品种,提高种植收入;确保大豆种植补贴政策实施稳定;积极帮扶有种植调整意愿的农户,确保符合新时期粮食安全的新要求。
现阶段,国家粮食安全被赋予了多元的内涵。过去的粮食安全是仅从粮食产量上保障口粮自给的粮食数量上的安全,现阶段,粮食安全覆盖的是包括粮食数量、营养、生态、能力的新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粮食安全既涉及粮食生产和供给问题,也涉及粮食需求和消费问题[2]。吉林省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引导农户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吉林省农业发展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新时期消费市场的需求变化,居民对于粮食的消费逐步向健康、有机、绿色、环保等方向转变,农业生产也从产量的提高向品质升级、绿色生态等方向转变[3]。
吉林省作为国家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其种植布局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对保障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农户种植结构调整可以形成区域性种植布局,区域性种植布局有助于形成该地区的产业优势,产业优势有助于促进各种粮主体的创新与发展,进而对该地区的粮食数量和粮食质量产生直接影响。针对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内涵的变化,吉林省在确保粮食数量的同时,也在不断改善粮食种植品质,解决品种失衡的问题。
吉林省种植结构调整现状
主粮种植结构调整以玉米和大豆为主
2023年,吉林省粮食总产量达到837.3亿斤,创历史新高。粮食种植面积582.56万公顷,其中稻谷种植面积82.88万公顷,玉米种植面积454.43万公顷,大豆种植面积32.88万公顷。玉米产量为3376.29万吨,稻谷产量为682.06万吨。
吉林省主粮种植主要围绕玉米、稻谷和大豆展开,其中,大豆的种植结构调整在部分地区表现尤为突出。吉林省松原市、白城市、辽源市在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后,都出现了大豆种植显著调增的情况。另外,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以下简称延边州)和白山市保持了大豆种植的比较优势和种植传统,大豆的种植生产始终保持在高位。吉林省主要地区主粮、大豆种植情况如图1、图2所示。
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吉林省延边州、通化市两地在落实大豆种植补贴的基础上,引导农民种植市场价值更高的高蛋白大豆。到2019年末,吉林省大豆种植面积比2015年末调增了89.66%,年均增长22.415%,吉林省农户对大豆种植的调增,不仅为国内大豆市场提供了补充,还保持了吉林省内大豆优势产区的比较优势。
图1 吉林省主要地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占比(2000—2020年)(图片来源:作者自制)
图2 吉林省主要地区大豆种植面积(2000—2020年)(图片来源:作者自制)
吉林省的玉米种植结构调整也非常显著,长春、四平、松原、白城始终在玉米种植结构调整中保持着稳中有升的态势,巩固了粮食主产区的种植作用。延边州和白城的玉米种植调增最为显著。吉林省主要地区玉米种植情况如图3所示。
图3 吉林省主要地区玉米种植面积(2000—2020年)(图片来源:作者自制)
经济作物种植结构调整更加丰富和多元
吉林省各地区不仅积极开展种植结构调整,还通过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发展经济作物。目前,吉林省各地瓜果的种植逐步调减,仅白城和长春近几年仍保持了相当面积的瓜果种植。吉林、长春、辽源和四平保持了50%占比(蔬菜占经济作物播种面积)的蔬菜种植。松原、白城和四平积极发展油料作物种植。通化和白山2016年之后积极调增人参种植。吉林省各地区经济作物种植情况如图4所示。
吉林省农户种植结构调整较为显著的经济作物主要有白城和松原地区的水果,2019年末吉林省水果的种植面积比2015年末增加了127.28%,四平和长春地区蔬菜种植面积增长显著,2019年末吉林省蔬菜的种植面积比2015年末增加了40.4%。快速发展的经济作物种植,不仅保障了吉林省内城乡居民的蔬菜供应稳定,也加快了吉林省设施农业的发展。
图4 吉林省主要地区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占比(2000—2020年)(图片来源:作者自制)
吉林省种植结构调整存在的问题
种植结构调整的可持续性
吉林省在种植结构调整中,重视粮食安全和农业现代化的双重目标。吉林省通过优化作物种植结构、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促进“粮经饲”协调发展。这意味着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同时,还要考虑经济作物的种植,以及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现阶段,随着国内外玉米价格的波动,大部分地区出现了玉米种植面积调增的情况,还有部分农户从水田转向旱田种植,部分地区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不增反降。在下一阶段,如何优化吉林省种植结构调整的可持续性是一个重要课题。
农业产值与农民收入问题
吉林省在将农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方面仍面临挑战。例如,农业总产值不足,农民人均收入相对较低,这表明单纯增加产量并不能有效增加农民的经济收入。因此,需要积极提升农业的增值转化能力,从而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由下表可知,2013年和2018年,吉林省农民人均农业收入有两次显著的增长,2016年、2017年和2020年的人均农业收入增长率为负值。这意味着农民的农业收入下降,可能与不同年份的农产品价格有关,但也反映出农民依靠农业种植提高家庭收入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农民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是根据前一年的农产品市场价格来判断当年的农业生产,这就意味着农民要在生产中面临农产品市场价格不确定的风险。另外,分析吉林省农产品整体产值情况可知,农产品价值偏低且有相对稳定的波动区间,难以显著提高农民家庭收入。
吉林省农民人均农业收入及农产品产值情况表
小农户种植结构调整约束性问题
小农户在种植结构调整方面的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第一,经济因素的影响。近几年受玉米市场价格走高的影响,吉林省部分小农户调增玉米的种植面积,但是却未考虑价格波动周期变化的影响,盲目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第二,农户种植行为受到羊群效应的影响。农户的种植结构调整意愿倾向于参考群体内其他农户的意愿,尤其在小规模农户中更为明显。第三,土地分散经营的影响。由于存在部分农户的部分种植土地不连片的现实情况,因此,在种植结构调整中需要对调整地块进行决策,农户需要综合考虑地块的土壤墒情、耕种成本以及便利性问题。现阶段吉林省农户种植已经实现种植机械化和服务社会化,对于小农户来说,独立经营一块与其他连片土地不同的农作物,将会极大地提高农户的种植成本和管理成本。因此,现阶段吉林省农户种植结构调整往往表现出连片调整或整村调整的特点。第四,政策实施的连续性。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实施以来,吉林省政府为了鼓励农户调增大豆种植,连续实施大豆轮作补贴和种植补贴,激发了农户调增大豆种植的热情,调增效果也非常显著。一旦调整政策的实施力度不足或者市场价格波动能够弥补政策补贴的损失时,小农户的种植调整行为可能趋同化。
吉林省种植结构调整建议
吉林省农户通过发挥比较优势,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实施以后,积极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第一,吉林省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粮食主产区,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要持续发挥“压舱石”的关键作用。吉林省在主粮作物种植调整中,不仅积极调增大豆种植面积,还稳定了玉米和水稻的种植面积;在经济作物种植调整中,不同地区的表现存在差异,白城、通化、长春等地区调整更为活跃。第二,现阶段吉林省种植结构调整在调整可持续、农业产值与农民收入以及小农户种植行为的约束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种植结构调整受到粮食价格、补贴政策以及种植约束等的影响,因此,吉林省现阶段在种植结构调整的可持续性和调整趋势的科学性方面面临挑战。基于吉林省种植结构调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通过推动玉米水稻产业集群的发展,提高农户种植收入,确保科学种植结构调整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印发《2024年吉林省玉米水稻产业集群推进工作方案》,提出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充分发挥吉林地处世界黄金玉米带和黄金水稻带优势,紧抓产业链条延伸不放松,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注重产品结构调整,努力减少同质化竞争,深挖玉米在大健康方面的价值和作用,大力发展功能性玉米,研发多元化、特色化、高端化产品,丰富玉米食品种类,拓展玉米水稻应用领域和增值空间。引导农户进行更高水平的粮食生产,畅通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通道,降低农户的交易费用,提升农户的社会资本掌握能力。
第二,保持粮豆补贴政策实施稳定,确保农户粮豆种植收益。稳定已经调增的大豆种植面积,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促进吉林省农户粮豆轮组的关键在于稳定的补贴政策。自2016年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19年末,吉林省大豆种植面积增加了90%,延边州和吉林市在大豆种植调增中起着关键作用。下一阶段,吉林省在确保目前大豆种植面积不减少的同时,可以积极调增大豆的种植面积,在有调整条件的地区,提高大豆轮作补贴标准,引导农户调整种植高质量的大豆品种,不仅要确保调整面积,还要确保调整质量。
第三,对于有种植调整意愿和条件的农户,引导其拓展种植品种,推进吉林省粮经作物种植调整。随着粮食安全的要求逐步从数量安全向质量安全转变,高品质的粮经作物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农户通过调整种植品种,积极拓展经济作物种植,不仅可以为吉林省种植业的合理布局奠定基础,也有助于逐步解决吉林省种植结构中的品质失衡问题。推进在小规模、小地块的土地种植经济作物,各地农技部门应提供社会化服务和专业化指导,确保农户种植的积极性和可行性。
吉林省在稳定国家粮食安全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农户在种植结构调整中仍然以主粮作物的调整为主,大豆的种植调增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后有显著的增长。为持续保增大豆的种植面积,下一阶段吉林省应继续实施粮豆补贴政策和轮作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大豆种植的比较优势。持续推进“黄金玉米带”地区的玉米种植,推进玉米种植品种的调整,引导有条件的农户种植高品质玉米和可食用玉米等高经济价值的品种,提高种植调整农户的农业收入。积极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调动农户种植经济作物的积极性,发挥长春、白城和松原地区的种植优势,稳定优势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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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杜志雄.农业发展新背景下的粮食安全问题[J].中国乡村发现,2015(01):22-24+41.
[3]魏后凯.中国农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及其政策转型[J].中国农村经济,2017(05):2-17.
[4]赵悦.吉林省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其优化研究[D].长春:吉林农业大学,2019.
[5]李己平,马洪超.建设现代农业 保障粮食安全[N],经济日报,2022-09-14(8).
本论文为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青年基金项目“吉林省小农户种植结构调整及其政策研究”(吉农院合字第[20200026]号)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