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村霸”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必将受到惩处
黑恶势力渗透农村基层政权
申某健曾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前进村任村委主任。他通过各种手段汇集了一批有前科劣迹的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建了一支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维持组织运行以及扩张势力,申某健带着手下在大兴镇放高利贷、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又借着乌木生意兴盛的风口,非法挖取乌木,在短短几年内,非法获利超过500万元。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申某健懂得这个道理,为了使采挖乌木合法化、垄断化,实现利益最大化,他找了当地派出所的教导员陈某和副所长高某,并许诺给予二人好处,以求得到官方的庇护。二人不负所托,多年来明里暗里利用其职务之便,纵容申某健组织非法采挖的行为,还将群众举报信息泄露给申某健。作为回报,六七年间,派出所干部陈某和高某,分别收受现金及财物15.8万元和22.5万元。金钱利益,使得派出所公职干部成为申某健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李某清团伙被抓捕现场
获得巨额利润的申某健,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又打起了竞选村干部的主意。2013年,在大兴镇前进村村委主任换届选举中,申某健意图通过向村民发钱、集中填写选票等方式竞选村主任,但因群众举报,未能实行。2014年,不甘失败的他,以钱开路,通过威胁镇干部和收买村委成员支持等方式,被任命为村委主任助理。因为大兴镇前进村没有实际的村委主任,申某健代行村委主任的职权。2017年,申某健带着10万元的活动资金,找到了大兴镇党委书记严某某,表达了自己希望竞选村委主任的愿望。见钱眼开的严某某,以镇领导的身份直接授意镇党委班子,并向前进村的村“两委”表明了“组织意图”。有了这个靠山,接下来的竞选就顺风顺水了,其他候选人直接退出竞选,加之他故技重施,威逼村民投票,最终,申某健高票当选了前进村的村委主任。
有了政治身份,申某健更加目中无人。在处理前进村公共事务时,他独断专行,威逼利诱“两委”成员,独揽权力,违反规定和组织程序将基层政权把持在自己手中。此外,他还以暴力方式处理群众矛盾和纠纷,在拆迁安置方面牟取利益,俨然成了前进村的“土皇帝”。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7年11月,雅安市纪委收到省纪委交办“雅安市雨城区大兴镇徐山村扶贫领域项目涉嫌弄虚作假”问题线索后,雅安市纪委与公安、审计机关联合组成大兴“11•20”专案组开展调查。经过细致摸排,申某健及其黑恶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浮出水面。申某健因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基层村委公正换届选举,非法把持基层政权,寻衅滋事,数罪并罚。2019年5月,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判处申某健有期徒刑25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团伙成员分别获刑4年至17年不等,并处罚金;为申某健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镇党委书记严某某、派出所教导员陈某、副所长高某,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获刑7年至13年不等,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金。
电工出身的村霸支书,敛财上亿
1998年,26岁的电工李某清在四川省什邡市红白镇松林村的村委换届选举时,被推选为村委主任。进入农村基层组织后,李某清多方准备,在五年后“两委”换届选举时,顺利当选松林村村支书,成为松林村名副其实的“一把手”。为了彻底把持村委政权,他通过各种方式,清退原村委干部,安排其亲戚进入村委,将村委变成自家的“自留地”。2008年,李某清兼任红白镇党委委员,2016年12月,担任红白镇副镇长。
松林村地理位置优越,村集体有煤矿和多个水电站。在李某清看来,集体资产就是他个人的“提款机”,只有独吞集体资产,才能获取最大利益。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松林村也遭受地震波及。在各级政府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关心及支援中,灾后重建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村支书李某清却趁机大发国难财,借援助村民的名义,以低价收购村民手中的水电站股份,从而成为水电站的大股东。后来,他还把这种“成功经验”复制、推广,以控股或收购的方式,控制了1个水厂和7家水电站。从此,原本作为集体资产的水厂和电站成为他家私人的“利益池”,源源不断地为其输送利益。2011年至2016年,国家对小型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给予补贴。乘着政策的东风,李某清等人伪造申报材料,虚报增效产能,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1500多万元。
以村支书李某清为首的团伙,在侵吞集体资产,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的同时,多次向上级公职人员行贿,以谋求庇护和晋升之资。在村庄事务管理方面,李某清大搞“一言堂”,曾组织聚众斗殴、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寻衅滋事、妨害公务、诈骗、敲诈勒索、行贿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2008年灾后重建时,村民李某军打算在自家原址建房开农家乐,李某清凭借村书记的职权,不同意其原址重建,原因是李某清看上这块地,想用来建酒店。后来,开农家乐和建酒店的事情都搁置了,李某清却记了仇,私自克扣了李某军村集体企业的电费返款和福利大米。2013年,什邡市举办旅发大会,村民李某龙的土地被征用。由于未谈妥赔偿问题,李某龙不同意征用其土地并阻止施工方进场。李某清了解事情原委后,并未前去调解,而是派遣手下人员直接将李某龙家断电。如此遭遇的李某龙,只能妥协。在一次村民会议上,一位村民对李某清的主张提出反对意见,李某清当众将其打伤。村里的老人刘某秀因女儿的工作问题找到李某清,不但事情没解决,老人还被其打伤住院了一个多月。在李某清的淫威下,村民敢怒不敢言。在专案组民警的耐心引导中,村民才逐渐放下顾虑,你一言我一语,把十几年来李某清的黑社会犯罪线索提供给民警,让他的真实面貌和违法事实大白于天下。
2019年11月,德阳、什邡两级公安民警、特警共100余人,全副武装开赴红白镇松林村,对李某清黑社会团伙成员进行抓捕。经审判,李某清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行贿罪等罪名,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团伙其余成员获刑一年至二十年不等。李某清案涉案公职人员多达93人,经审判,4人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余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分。
整治村霸,打造风清气正的农村政治生态
在司法公开的背景下,《南方周末》记者一共提取了自1992年至2014年7月来自全国18个省(直辖市)的146份网络可查的农村涉黑判决书。之后《南方周末》对这146份样本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得出以下结论:涉黑村官中,22.5%的村官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包装而成的;67.5%的村官上任后,为了控制乡村摇身一变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由“红”变“黑”;42.5%的涉黑村官依靠暴力或贿选等非正常手段获取了乡村治理的权力。涉黑村干部垄断本地市场、参与敲诈勒索、非法开矿、在拆迁和土地征用中谋取私利等行为,极大影响了当地政府和村“两委”在村民心目中的公信力,损害了村民的正当利益。自国家开展“扫黑除恶”行动以来,多年盘踞于农村的涉黑村霸被尽数铲除。每一名村干部,都要谨慎言行,防微杜渐,同时也要时刻心怀村民,为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切莫把村集体资产和土地当作任自己掌控摆布的“摇钱树”。2021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成为下一个阶段的目标。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乡村干部大有可为,使命在肩。全面整治“村霸”,打造风清气正的农村政治生态,构建良性发展的新农村发展体系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