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农民主体性的发挥程度关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进度。新时代新征程,乡村振兴亟待农民有所作为,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同步提升农民的主体性至关重要。但是目前农民主体性缺失已然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绊脚石。现从农民主体性缺失的表现入手,探析农民主体性缺失的原因,继而提出农民主体性的重构路径,以期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势在必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农业农村要真正实现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同时,充分激活农民的主体性。新时代,农民主体性的弱化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振兴的进程。因此,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和受益者,农民要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与目标,提高自身主体意识,致力于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农民主体性缺失的表现
经济主体:乡村经济引领乏力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目前农业生产活动大多依靠基层政府推动,农民引领乡村经济发展的意识淡薄。对于政府推动的各项农村产业项目,农民认为这是政府理所应当完成的事情,当涉及资金投入时,很少有农民愿意主动出资出力。同时在推动农村生产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政府没有将农民视为生产主体,也没有充分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使得农民被动地参与农村产业发展。此外,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决策中,农民没有主导权和决定权,许多地方政府和村干部越过农民意见直接作出决定,长此以往就让农民处于边缘化的地位。
政治主体:乡村社会治理缺位
城乡二元体制的不均衡发展,对农民相关基本权利的支撑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政治参与能力的提升。在乡村建设的实际过程中,大多数地方政府对乡村振兴政策的宣传与落实并未充分尊重农民的意见,严重打击了农民参与政治决策的积极性。同时,农民对地方政府的依赖性较强,以至于乡村公共事务的决定权大多在村两委的主要负责人手中,农民无权投身于乡村社会治理。随着乡村社会“去熟人化”趋势加剧,农民的共同利益联结意识较弱,村民对村级事务的关心程度下降,农民参与选举、村民会议和村庄公共事务治理的积极性不高。
文化主体:乡风文明建设不足
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的文化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的心态也随之改变,优良家风、民俗文化的传承被抛之脑后,金钱至上、功利主义等观念在农村传播开来。目前,乡风文明建设的情况不容乐观,大部分农民认为乡村文化振兴是政府的责任,不愿意为了建立乡村文化而主动学习。此外,城市文明的冲击也在一定程度破坏了原有的乡村文化生态,农民陷入现代化思潮,失去了文化自主选择能力,这反映了农民对本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意识薄弱,乡风文明建设缓慢。
生态主体:生态环境治理不良
乡村生态振兴背景下,虽然农民的环保意识有所提升,但是环保行动还不到位,甚至存在许多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程中,很多农民认为保护与建设生态环境是政府的责任,与自己无关,不愿意自觉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即使有少部分农民愿意参与生态环境治理,但由于缺少正确的环境治理理论知识以及受制于政府的管理,其投身于生态环境改善的力度不够。
价值主体:农民发展权利受限
在乡村振兴的进程中,许多政策措施的落实并未充分尊重民意,农民的需求得不到重视,打击了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定任务,决定农村的发展方向,让农民失去了自主选择发展的机会。此外,根据上级要求,政府部门统一规划乡村产业发展,制约了农民自我价值的提升。在乡村公共领域治理过程中,很多农民会存在“搭便车”的心理,并未付出任何实际行动,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共享发展成果存在不公平性,影响了农民建设乡村的创造性。
农民主体性缺失的原因
农民经济收入水平较低
《中国统计年鉴2022》显示,我国现有近四成的农村居民其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一半[3]。农村产业发展乏力,无法为农民提供满意的就业岗位,农民收入难以得到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们只有满足了基本的生理需求,才会追寻更高层次的需求。因此,当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太低以及经济权益得不到保障时,他们只顾忙于生计,没有多余的精力顾及农村的发展情况。此外,由于信息不对称,农民对接农产品市场困难,无法实现长期增收,这导致农民的经济主体性作用难以发挥。
农村基层组织功能弱化
近年来,虽然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受到高度重视,但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农村基层组织仍然存在未能有效发挥综合治理功能的现象。少数基层干部缺乏引领和组织群众的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组织的动员能力,从而削弱了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凝聚力。同时,农村基层组织没有基于农民的特点向其宣传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民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不高。此外,大多数农民受内外部因素的影响无法直接参与基层治理,农村公共事务大多数时候都是由基层干部决定,导致农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长此以往就会造成农民主体在乡村建设中的缺位。
农民整体文化水平不高
近几年,随着国家将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农民的文化水平有所提升,但是大多数村民的受教育程度仍然有限,他们无法准确理解乡村振兴战略,也不会合理利用身边的各种资源,基本处于一种被动发展状态,难以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要求。同时,乡村振兴背景下,政府注重新型农民人才的培育,但是由于农民的文化水平有限,很难理解农业现代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内容,对农业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认知偏差,导致其无法在乡村振兴中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同时也取法有效参与乡村其他的方面建设,一定程度上导致其在乡村治理中处于消极状态。
农村人力资源结构失衡
目前,农村产业无法为农民群体提供满意的就业岗位和薪资福利,导致很多农民进城务工。《2022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2022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562万人,相较于去年增长率为1.1%。农村的青壮年和新乡贤精英流失严重,留在农村的大多是妇女、老人、儿童,这些人员不仅文化素养偏低,而且劳动能力较弱,难以承担起乡村振兴的重任。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区域发展越来越不均衡,农村人口结构也越来越失衡。有数据显示,中国乡村人口的数量由2000年的80739万人持续降至2020年的50979人。可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主体是有限的,剩余的大量劳动力根本无法满足新时代农业农村的发展需求。
农民主体性的重构路径
稳固乡村产业基础,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4]。第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农民就业活力。在城乡融合背景下,政府要通过一系列政策促进乡镇企业规模化,将更多资源投入农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吸引更多农民回流。第二,壮大乡村产业集群,提高集体经济实力。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经济利益,壮大农村的基础产业,打造城乡联动产业,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充分发挥县域联动城乡经济的重要作用。同时,立足于区域特点,结合消费者需求打造县域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提高农民集体经济实力。第三,完善乡村产业结构,激发农民创业活力。发挥三次产业融合的乘数效应,提高产品整合增值效能。第四,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吸引农民返乡创业,激励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积极作为。
筑牢农村基层组织,保障农民政治权益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利于提升农民的话语权,吸引更多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第一,加强基层组织功能,振兴乡村基层组织。关键要规范基层组织的建设与运行,优化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干部队伍,从而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与创造力。第二,完善基层组织制度,保障农民民主权益,着重健全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充分保障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尊重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意见与需求,同时发挥农民对基层组织工作的监督作用,提高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自我管理意识。第三,发挥乡贤精英作用,协助基层组织建设。新乡贤精英进入基层组织,不仅能够发挥乡贤在乡村治理中建言献策的作用,还能发挥其在农民与基层组织之间的桥梁作用。因此,基层组织可以根据农民实际诉求拓宽农民基层自治的渠道,从而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自主性。
夯实乡风文明基础,提高农民文化自信
农村文化是农民的精神支柱,农民文化自信程度影响着其在乡村振兴中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首先,夯实乡村文化基础,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要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农民可以在文化活动场所接受文化熏陶,同时丰富农村文化活动的内容与形式,更好地发挥农民文化主体性作用。其次,正视乡村文化价值,发展乡村文化产业。在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时代,需要引导农民正确审视城镇文明与乡村文明,深入发掘农村文化资源,并根据市场需求将其转化为文化产品,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农民成就感与自信心。最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文化认同感。农村具有丰富的民俗文化、民风文化、特色文化等,要鼓励农民积极传承家乡优秀文化,提升农民对家乡文化的认同感,从而促进其主动承担起文化振兴的责任。
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高农民生态意识
推进宜居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之一,有助于提高农民对乡村生活的“三感”,从而提升农民的生态主体意识。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5]。首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新时代,要继续从农村垃圾处理、厕所革命、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改善等方面进行人居环境治理,致力于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其次,普及农村环境治理知识,提高农民环境治理能力。政府要赋予农民一定的环境治理权限,通过传播正确的环境治理理论,不断提高农民生态文化水平,使得农民更高效地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最后,动员社会群众力量参与农村生态建设。政府要加强引导,开展美丽宜居示范村活动,鼓励农民、志愿组织、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勠力同心建设美丽乡村。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升农民发展能力
乡村振兴背景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可以打造农村高素质人才队伍,而且能够提升农民主体地位。首先,补齐农民文化短板,提高农民文化素养。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资源的投入,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专注于提高农民整体文化水平。其次,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健全农民培育体系。在人力资源失衡的情况下,根据剩余劳动力的不同特点与需求,采取多元化的培训体系,分类培训不同劳动主体的技能,使农民的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农民价值主体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最后,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应用信息技术。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的相关政策,提高农民对该政策的接受度。同时,在农业农村现代化背景下,要聘请农业领域专家,通过讲座或者现场参观的方式展示信息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价值,让新型职业农民学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提升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提升了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能力。
新时代,乡村振兴的有效发展离不开农民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但是,目前农民的主体性不足以支撑起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任。因此,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必须培育农民的自主性、自觉性、能动性和创新性,激发农民的主体作用与首创精神,切实促进农民主体性本位的回归,更好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
[2][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二〇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N].人民日报,2023-02-14(01).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 2022[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有限公司,2022.
[4]新京报.重磅!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来了[EB/OL].(2023-02-13)[2023-02-13].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57723421360939298&wfr=spider&for=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