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是我国社会治理的最小单元,在基层治理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虽然当前许多城市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工作,但社区治理工作仍面临多重困境。作者对渠县T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发现该社区在治理意识,治理结构,治理制度,治理方式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本文以治理理论为基础,针对所发现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促进社区治理能力的提升。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1]当下,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进入到新阶段,城市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其治理程度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国社区治理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仍存在城市治理主体单一化,自治理念淡薄等问题。面对问题业内学者与专家进行了大量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国内学者基于不同视角研究得出关于社区治理的多个关系角度:公民参与角度、国家与社会关系以及合作网络等。
本文以个体案例为研究对象进而发散开来使之具有代表意义,运用个性与共性之间相互联系的关系进行研究探索,选取个案分析法和定性分析法对研究案例进行分析。
理论基础
20世纪70年代末,愈发尖锐的公共行政危机引发了一场世界级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然而,实践证明这场运动并没有真正解决以科层制为核心的公共行政理念,进而推动了治理一词的诞生。20世纪90年代起,研究者们开始不断给“治理”一词增加新的含义,最终得出了治理理论的初步形态: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转变催生了社会这一新治理主体的出现,当社会加入原本只有政府和市场组成的治理体系中时,便是治理理论的运用;在国际范围内,经济全球化使得各个国家与地区的联系不断加深,当各个国家与地区开始合作作用于某些具体事务时,亦是治理理论的体现[2]。总的来说,治理理论就是强调政府、公民、社会、市场多元主体合作,通过协作,沟通的方式进行集体决策,最终达到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渠县T社区现状
渠县T街道T社区位于Q城东部火车站,东临合力镇三合社区,北接临巴镇民胜村,南以T街道解放街中部与合力镇合力社区分界,辖区占地2.6平方公里。社区现有居民小组5个,街道2条,实际住户1919户,户籍人口3164人。
2004年T社区正式成立。由原T村部分及合力村部分合并而成。社区办公室2018年12月拆迁,现临时办公阵地设在T社区4组。社区党委有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党员106人,其中60岁以上党员53人,预备党员3人。居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5人。社区党委、居委班子共10人,其中党委委员5人,居委委员7人,两委干部兼居民小组长1人,专职居民小组长4人,党委下设3个直属党支部8个党小组。辖区划分为7个网格,现有专职网格员7人,楼栋长1人。
渠县T社区治理问题
治理主体参与度低,治理效果不佳
在县级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起着关键性的作用[3]。由治理主体参与度低引起的治理效果不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其一,T社区自身人员配置不充足且综合素质不高导致的社区参与度低。例如,T社区公益岗位人员配置紧缺,导致道路无人清扫,卫生很差;其二,社区两委治理主导过重,导致治理事务垄断化。社区的干部成员没有发挥其他治理主体的作用,社区内部的基础设施配备大多由社区两委自行进行治理。其三,社区中的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作用有限。社会组织的存在是有助于社区经济以及娱乐文化的发展。T社区中的社会组织有党员志愿者队伍、业主小组等,但由于T社区处于农村与城镇相接的地方,没有物业公司管理,从而导致社区治理事务缺少社区经济的支持。其四,社区居民被动且消极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T社区居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并保留着小农思想,他们认为社区是政府的腿,应该包揽社区内所有的公共事务,因此社区中出现诸如垃圾处理、文化活动设施的建设及社区内停车等问题时,社区居民仅仅是向上反映,未曾主动解决。
治理结构:社区治理缺乏支持
在治理结构方面,T社区治理存在两方面问题。第一,县级政府对所属社区的支持力度不足。由《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可知,居民委员会所属的上级人民政府应该适当给予其指导帮助[4]。经过笔者的实地调查发现,T社区所属的上级人民政府虽然拨付了基础设施的资金,配备了基本的交通设施资源,但这些资金和物资远远不能解决T社区现实存在诸多治理问题。T社区位于城市和农村之间的交界地带,附近有火车站扩建的实施项目,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导致该社区在申请上级人民政府支持的难度加大,加之火车站扩建后土地安置费也迟迟没落实。除此之外,在交通基础设施上,路灯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道路老化且规划不合理,没有固定的停车场等都表明县级政府对T社区的支持力度不足。
第二,社区内部机构虚置化。T社区的居民代表大会、党员小组会议召开的次数很少,社区工作人员在治理社区公共事务时,并不了解T社区居民的真正诉求,社区居民不能通过社区内部机构申告诉求,导致社区内部机构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治理制度规范缺失
无规矩不成方圆,社区治理制度是规范社区居民行为的标准,科学合理的社区治理制度是建设和谐有序社区的重要构成要素[5],所以,社区的治理制度是社区居民的成文性保障。在社区治理社区公共事务时,居民不仅需要自觉遵循社区的制度规范和社区公约[6],还要将这些制度和公约落实到实际的社区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经过笔者实地调查,发现T社区没有成文性的社区制度及公约,治理社区公共事务时无法达到预期想法,只能缓解,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区出现的治理问题。加之,社区工作小组的威信较弱,社区居民的人员流动性大,本身的文化素质低,法治意识薄弱,导致社区治理问题频频出现。
治理方式存在不足
缺少依法治理,人治色彩严重。通过笔者走访,发现T社区在治理社区公共事务时,社区党委和居委起着主导和执行的作用,缺少外部或内部的监督作用,社区居民的民主监督能发挥的作用也不充分,另外居民大多不知道社区治理了哪些问题,只要不影响到自身的利益,就错误地认为社区治理与自己无关。因此,T社区治理的权力就集中到社区居委手中,民主监督的缺失,使得依法治理社区公共事务成了外衣。
另外,社区治理方式单一固化。T社区相较于其他经济发达的城市社区,政府资金支持有限,社区本身的办公条件也停留于临时板房,治理方式更是单一固化。例如,社区在面对电瓶车乱停乱放、街道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问题时,采用广播或挨家挨户告知的教育方式进行治理,缺乏微信平台,社区网络邮箱等现代化网络治理方式。短期看来,社区公共事务的治理还是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单一治理手段始终无法应对多元复杂的治理问题。
构建新时期渠县T社区治理机制
培育高水平社区治理主体,增强社区总体治理能力
社区两委、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公共事务的主体成员,要实现新时期的社区治理格局,多元社区治理主体力量的培育具有重要意义。
其一,加强社区两委班子的建设。当前T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所以他们需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参加专家讲座或学习参观其他优秀先进社区,在实践和学习中能有效探索到适合社区的治理模式及方法。
其二,发动社区社会组织力量。可以通过发动或引入社区社会组织,完善T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如物业的引入能对一些涉及经济性质的公共事务予以有效治理,还有利于解决社区公益岗位人数不足的问题;降低社区社会组织的门槛,社区两委应大力支持社区积极组织的养老活动、娱乐活动或公益项目;同时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思想培育,鼓励其积极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中,如果社区社会组织仅停留于自身发展,对社区治理是没有帮助的,因此需要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思想引领,及时淘汰那些不利于社区治理发展的社区社会组织。
其三,培育社区居民主人翁意识。首先,社区要加强居民的社区意识。当社区居民具备充分的社区意义,就会对社区产生归属感,认为自己就是社区的主人,对社区的建设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T社区居民多数是务农人员,多多少少保留了小农思想,社区意识不依靠外在力量培育就难以形成。其次,社区治理时将社区居民利益诉求作为首要考虑因素,将社区公共事务和社区居民利益捆绑在一起。在应对社区治理问题时,充分听取社区居民意见诉求,才能激发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
疏通社区治理结构,提升居民监督意识
疏通社区治理结构是社区治理开展工作的组织支持和保障。T社区基本的公共设施配备较为紧缺,社区两委工作人员的工资只有1000元左右,由此T社区可以多与县级政府联系沟通,以获得足够的资金支持。另外,实化社区内部机构。社区两委完全主导社区公共事务就会出现职能错位,居民处于“局外人”立场[7],由社区居民组成的居民代表大会,居民小组会议,评议会等虚置化,无法保障社区内部机构发挥实质性作用。要改变此局面,就要完善社区内部治理机构,设立社区事务监管小组,监督社区在治理公共事务的权责是否错位,越位或缺位。
完善社区治理制度,构建多元主体治理体系
所谓治理就是公共行政主体共同参与到公共事务当中[8],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完善的社区治理制度是实现高水平社区治理的必要前提条件。对于T社区而言,要完善社区治理制度需要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需要调动社区多元主体力量共同对本社区治理制度进行完善。具体而言,社区两委及社区中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好自身引领作用,社区居民更要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制度的完善。其二,要进一步将我国的民主协商制度落实到社区治理中,打造严格的社区工作确定机制,将民主协商制度的理念运用其中,社区工作小组在确定某一件社区事务时,必须要经过社区民主协商后才能决定。
加强社区治理法治保障,革新社区传统治理方式
要解决T社区问题,可以通过加强社区治理法治保障,革新社区传统治理方式的方法。其一,社区干部需要加强学习法治精神,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意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在真正领会到法治理念的内涵后,召开民主协商会,与社区其他主体共同商讨本社区规章制度的确定问题;其二,要加强对本社区居民的法治意识教育,让居民意识到,法治是科学的,人治的前提要符合法治。只有这样,居民群体才会在日常生活中对部分社区干部的“集权作风”进行监督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社区治理是一个多元复杂的系统,基于治理理论,要破解县级城市社区治理的诸多困境,需革新治理意识、治理制度、治理结构与治理方式,从而增强各主体治理能力,构建多元协同的城市社区治理格局。
参考文献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 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N].人民日报,2022-10-26.
[2]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6.
[3]曾水英,殷冬水.当代中国城市社区共同体构建何以可能?——以基层协商治理实践为分析中心[J].长白学刊,2023(03):34-42.
[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N].四川日报,2020-06-16(011).
[5]张勤,宋青励.新时代基层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何以推进?——基于“赋权—聚能—归位”的路径探索[J].行政论坛,2022,29(04):106-114.
[6]汪俊英.社区自治的法治化:理论基础、制约因素、实现路径[J].学习论坛,2022(02):129-136.
[7]孙岩,郑林宏.群体理论视角下的城中村基层治理——基于太原市X城中村的实地研究[J].石家庄铁道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4(02):63-67.
[8]陈振明.公共管理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87.
【基金项目】四川省南充市“十四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NC23C330)。
【青年项目】社会支持视角下农村空巢老人养老问题研究——基于主观幸福度的实证分析。
【作者简介】张 格(1998—),女,硕士在读,研究方向:社区治理;
何 岩(1998—),男,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公共管理。